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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签证的延期

发布时间:2009-05-08
  持旅游签证者,如果希望延期签证,应在原签证有效期内,亲自持护照向当地移民局提出申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持居留签证者,应在原签证有效期满前5天内,亲自持护照、申请书、临时居住户籍等,向当地移民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停留。

  如果在一特定期间希望离开韩国并再次入境时,只需在离境前办理再入境许可,不用重新申请签证。

  签证联系电话:汉城(02)776-8984;金浦国际机场(02)662-7611;釜山(051)463-7161;金海国际机场(051)98一1871;济州机场(064)22-3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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