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泽在讲话中表示,青岛市已将修订《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列为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项目,围绕缩小城乡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素质教育实施和教师合法权益、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等方面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保障《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全面贯彻实施。
义务教育条例实施 叫停有偿家教青岛有细则
发布时间:2010-01-12 00:00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日前在青岛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召开的全市学习贯彻《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座谈会上获悉,《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修订已经列入日程,将围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等方面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保障《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全面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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