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和总参谋部制定颁布了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相关规定,同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报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退役选择就业等方面还可享受到各种优惠政策。去年,我省已有1042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响应号召入伍并享受到这一政策,他们中最高的获得了一次性2.4万元的学费补偿。目前全部1744万元补偿款已经下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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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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