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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小学生作业量禁超1小时

发布时间:2012-08-19
  省教育厅下发“中小学素质教育指导意见”,要求走读小学生在校学习不能超6小时

 

  据《沈阳晚报》、《华商晨报》专电今后,无论是学生的睡眠时间,还是家庭作业量,甚至是学生在校学习时间,都有了一个明确的规定。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首次对科学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做出集中具体的规定。

  小学生至少要睡10小时

  新规范中,省教育厅严格规定了中小学生的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

  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而且,按照规定走读生不准安排早、晚自习。

  寄宿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超过2小时,不得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午间休息和下午自习加班加点或组织集体补课。

  同时,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

  不能随意组织“联考”“竞赛”

  省教育厅文件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竞赛、考级等现象。除初中升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不得再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随机抽取部分学生(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30%)以质量监测为目的的测试,每学期不超过1次。而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升学率对学校排队,不得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公办普高不能开办复读班

  今后,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生,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而且,普通高中的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下,有条件的优质高中要逐步实施小班化教学。

  现状 多数学生睡眠达不到标准

  调查显示,我国城市学龄儿童平均每日睡眠时间为9.1小时,城市学龄儿童睡眠不足发生率高达71.4%。记者在我省的一些学校做了一个调查,分别选取小学、初中、高中各1个班级,小学全班32人中有23人约72%的学生表示睡眠时间达不到10小时;初中全班40人中有33人约83%的学生表示睡眠时间达不到9小时;高中全班45人中有39人约87%的学生表示睡眠时间达不到8小时。

  点评 作业量不容易用时间量化

  辽宁省青少年研究会秘书长孙浩哲认为,《指导意见》的实施最根本的是需要学校、家长乃至整个社会都要转变教育理念。在规定执行的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对具体的执行情况配以有效的监督,加强约束力。另外,对作业的总量不太容易用时间进行量化,因为不同的学生在完成同样的作业时所花费的时间肯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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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千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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