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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出境证件
发布日期:2012-06-18
 出国人员,无论因何种原因出国,都应具备相应的出境证明,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 因公普通护照
  因公普通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的一种,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一般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共事务活动而出国工作人员,以此证明持照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和领事保护。
  (二) 因私普通护照
  与因公普通护照不同,因私普通护照主要是颁发给因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等私事而出国的中国公民和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以此来证明其国籍的有效证件。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
  它是一种同样具备护照性质的证件,主要是港务监督颁发给中国出国执行航海的海员的国际旅行证件,是中国海员出入中国国境和在境外通行使用的有效的身份证明。海员证最长有效期为五年,前往世界各国有效。
  (四) 经港证明
  中国公民因公经香港前往国外,除持用有效护照和前往国签证外,还应持有《途经香港证明》(经港证明)和联程机票;持因私护照途经香港者,不需办理。中国公民途经香港停留不超过7天的可免签;超过7天者,须提前办妥“进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