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浏览新闻
日本工资须扣除的内容
发布日期:2012-06-15
   研修津贴,是研修生生活所需的实际费用。因此,不允许以任何名义进行减少金额。但是,如果成为技能实习生后,在领到工资时,就与日本人职工一样,适用于日本的法令,有必要承担所规定的负担。这些负担就是指:要从每月的工资中进行扣除。
  从工资中扣除的内容:可分为2大类:即称为法定扣除的内容和其他扣除。
  所谓法定扣除,指的是按照法律规定,预先从工资中扣除。即雇佣者代替工资取得者集中进行纳税。技能实习生与日本人职工一样,要把向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交纳的税金、社会保险、劳动保险的自身负担的保险费在工资中扣除。
  税金有作为国税的所得税和作为地方税的居民税(市町村居民税和都道府县税)。所得税指的是对个人所得征收的税金。在各位技能实习生得到的工资中,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扣除掉经费的差额之所得额(征税),征收税额。
  居民税指的是向居民提供行政服务的地方公共团体向民民征收的税金。在日本国内拥有住址,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就有缴纳居民税的义务。如果是工资所得者,以前一年的收入额作为基础,在4月计算出税额。从6月至下一年5月的每月的工资中进行扣除。
  除了这些税金以外,雇佣诸位的企业等如果是适用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的事业所的话,要把与社会保险(健康保健和养老金保险)和劳动保险(雇佣保险)的各自保险费的一半,作为被雇佣者的承担份额进行扣除。剩下的一半和劳动灾害保险的保险费的全额则由企业承担。
  除了上述的法定扣除以外,在雇主和被雇佣者之间签订的,基于劳动基准法的劳资协议中有明确记载的话,雇主可从工资中扣除宿舍费和水电和燃料费等。中午的供应伙食费等,也可根据劳资协议,作为实际费用补偿而进行扣除。这些本来就应由各位负担的金额由雇主进行了垫付,为此,而从工资中把这些费用加以扣除。
  上述扣除,分别一一记载在工资明细的扣除内容中。如果对扣除内容有不明的地方等,可以向接受企业仔细确认。